袁佳(袁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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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朱虹,男,法学博士,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媒介文化、文化产业等研究;
袁佳,男,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媒介文化、文化产业等研究。
引用本文:朱虹,袁佳.冲突与融合:智能推荐算法的理性特质及价值引导[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47(04):135-142.

     摘   要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传媒行业正经历着深刻的结构性变革。目前绝大多数媒体平台已经采用了基于算法的推荐系统,这些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信息消费行为进行精准的内容推送。如今,算法正在逐渐改变着公众的认知模式,并悄然实现对社会结构的调整与重塑。面对这种由技术进步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当前有必要深入研究算法的优化策略以及在实践中的合理应用。而其中的关键议题在于,如何明确界定并协调算法文化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袁佳矛盾。技术的发展并非目的,人的发展才是目的。为了实现人与算法的和谐共生,应避免算法发展过程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的冲突,并积极促进这两者的有机融合。

          关键词     

推荐算法;工具理性;价值理性;法兰克福学派;“我的日报”


冲突与融合:智能推荐算法的理性特质及价值引导

1992年美国Group Lens公司对Usenet讨论平台上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出了一种新的信息排序机制。该机制不仅可以分析用户之间的互动次数,还可以向用户推荐他们可能感兴趣但尚未接触的话题,以此成为了个性化推荐服务的雏形。随后,1996年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深入系统地探讨了个性化推荐服务,并为之命名为“我的日报”(The Daily Me)。尼葛洛庞帝认为,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用户对于信息的消费日益呈现出个性化的趋势。在此背景下,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来选择关注的话题,并依此来定制一份个人化的虚拟日报。2003年,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指出,尽管“我的日报”这一推荐机制满足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但也可能导致用户陷入“信息茧房”,从而引发群体极化、用户阶层固化和社会凝聚力下降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此后,“我的日报”这一概念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成为了信息个性化发展的标志性概念。
时至今日,个性化推荐算法已经成为社交和资讯平台的主要运营策略,如苹果公司的“NEWS”,Facebook的Instant Articles、News Republic、Flipboard、Google News,以及国内平台如今日头条和百度新闻等,均采用了推荐算法来进行信息分发。如今,伴随着“智媒时代”的到来,推荐算法已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然而,推荐算法的广泛应用却引发了一系列有关道德伦理和文化哲学方面的争议话题,尤其是对算法决策的合理性和价值立场的质疑。要想全面理解并解答这些问题,需要重新审视算法作为一种技术工具的存在目的,深入探讨算法技术背后所蕴含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复杂辩证关系,进而在技术进步与社会价值之间寻求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一、推荐算法的内涵及理性表征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服务正在经历持续的迭代与更新。这些先进的算法服务不仅影响了用户全天所接收到的内容,而且能够在用户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重新构建其生活环境。如今,推荐算法已经成为人们感知外部环境的重要媒介,引导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决策。
(一)推荐算法的内涵
尼葛洛庞帝曾在1970年的著作《建筑机器:迈向更人性化的环境》中提出了机器能够理解并参与到人类对话的构想,详细描述了能够识别人类语言和行为的机器系统,认为这些系统不仅是工具,而是具有交互性。主动学习并适应用户需求的智能体,预示着智能算法和个性化推荐服务的到来。随后,多位国际学者对这一理念进行了丰富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并陆续发表了一系列著作,如尼尔·波兹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2007)、凯斯·桑斯坦《信息乌托邦》(2008)以及保罗·莱文森《新新媒介》(2011)等。这些著作深入探讨了个性化推荐服务对社会结构和信息消费模式的深远影响,以及这种服务出现的必然性和时代挑战。
随着算法技术的快速演进,国内外学者对推荐算法进行了广泛研究,这些研究覆盖了算法分类、技术发展趋势、道德伦理和法律治理、主流意识形态的风险评估以及社会影响等众多领域,产出了一系列研究成果。然而,现有研究重心往往聚焦于算法的技术维度和其对社会的直接影响,对于推荐算法作为一种科技文化产物所内含的深层价值观和文化意涵的探讨相对较少。为了全方位理解和评价推荐算法的影响,我们的研究视野需要扩展至科技与文化的交叉领域,深入挖掘算法背后的价值逻辑和理性根源。这一基于科技发展视角的研究方法,有助于理解算法技术在形塑个体认知结构和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并在尊重及促进理性特征多样性的基础上,推动技术与文化的和谐共生。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的数据量呈现指数性增长,人们已从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转变为积极的信息生产者。因此,基于“信息过载”的现实挑战,算法服务诞生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种快速且精确的筛选方法,使得用户能够快速接触到最相关的信息,实现新的供需匹配并满足消费者的“袁佳扩容”需求。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使得不同地域的个体可以通过同一信息载体相互连接,催生了一种多对多的信息传播模式,极大增强了受众在媒体环境中的权利和主动性。诸如“我的日报”这类推荐服务也应运而生,持续满足着用户对独特信息的巨大需求,实现个性化的信息获取。正如凯斯·桑斯坦所言,“我们的传播市场急速地朝着乌托邦前进”。但这种“乌托邦”是否真正实现了人们在互联网时代下的最理想自由?推荐算法不仅为用户提供了高效且精准的信息筛选能力,同时也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了在浩渺的信息空间中寻找核心受众的机会,进一步缩小了信息与个体之间的距离。然而,从文化工业视角来看,这种看似高度个性化的智能推荐实际上亦是文化商品进行标准化和重复生产的体现。
在算法驱动的网络生态中,人们似乎正陷入一种类似于福柯所描述的“全景监狱”情境中。用户虽然意识到算法对他们产生影响,但却不了解算法的具体运行原理,每个人都感觉自己随时处于监控之下。在这种认知下,平台上的用户会普遍认为,只有当行为符合平台规范时,才可能获得曝光和关注;反之,如果行为不符合平台规范,则可能会被边缘化或者受到惩罚。数字平台通过分配流量资源和调整算法参数,逐渐将用户行为与平台战略目标整合在一起,促使用户的信息获取行为转变为符合平台利益的标准运营模式。而这一模式如同工业时代流水线的标准化生产,在平台的强制引导下,平台内容创作者需要依赖大数据分析工具进行快速的内容产出和发布。如今,个性化推荐算法引起了人与技术的各种争议话题,其根本症结需要联系到科技进步带来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推荐算法的理性表征
在当今的技术文化中,推荐算法明确展现了工具理性和科技理性的特质。理性特质最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赫拉克利特的Logos和阿那克萨哥拉的Nous,并成为西方哲学的重要概念。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在其著作《启蒙辩证法》中曾提出了对理性特质的批判,认为启蒙运动尽管终结了西方的神权崇拜,但却代之对理性的盲目崇拜,认为科学技术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科技的发展带有明确的目标导向,导致工具理性过度膨胀。尤其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系下,理性被彻底地工具化了,原本理性所想象的人性解放社会都被工具理性以程序化的、最大化效益的方式给扭曲了,只为达成那个既定的目的,而无视目标本身以及带来的后果,理性完全变成工具,因此导致现代社会出现了一系列“工具理性异化”问题。工具理性特征在于重视实用性和功能性,追求以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达成特定目标,但往往忽视对目标本身意义的探讨。相对而言,价值理性更关注决策背后的价值观和意义,而不仅仅是实现某一目标的效率。
从用户端出发,“我的日报”这类个性化推荐服务是基于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算法技术缩短用户与信息间的距离,从而满足用户的定制化需求。一方面,算法的诞生与工具理性紧密相关。算法的研发和演进是为了应对现代社会中不断增长的信息传输需求,其目的在于提高信息处理和传递的效率,帮助人类更有效地应对和适应社会的发展。为此,算法天生具有目的性和功能性特征,体现了其内在的工具理性属性。作为算法领域的一个子集,推荐算法的主要目标是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减少信息检索所需的时间和资源,同样体现了其工具理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结构快速变化的背景下,推荐算法的目标导向和功能性特质愈发显著,逐渐成为帮助人类适应环境、突破个体局限以及改变社会现状的强有力工具。另一方面,推荐算法并非仅仅具有工具理性,其内部还深深蕴含了价值理性。科技的目标在于描述和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本质,在此过程中,既需要追根究底的工具理性,也需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性。这种综合的理性才有助于人类不断攀向知识的高峰,实现科学与认知上的创新突破。价值理性不仅体现在对真实世界的探索和对科学的坚韧追求上,更包含了对社会福祉的关怀、对个体的尊重、对生命的敬意,以及致力于将人类从劳动限制中解放出来的崇高目标。算法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忽略了价值理性,则可能会使技术偏离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道路,转而成为一种控制和支配大众的手段,促使人们过度向权力和利益倾斜,“而这种不对称会造成更深的偏见、歧视,影响意识形态的塑造,进而改变人们的思考和行为”。因此,为了确保算法技术的发展符合人全面发展的宗旨,价值理性必须根植于算法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二、“我的日报”: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冲突

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市场经济不断刺激和满足人们对物质欲望的追求,导致工具理性过度膨胀,而价值理性则逐渐被边缘化。这种转变使得现代社会过度关注目标结果和经济回报,而忽视了目标背后的深层价值观和人类精神追求。具体方面,对于“我的日报”这类算法推荐服务,存在着工具理性的目标导向与价值理性所关注的社会责任、个体权利以及人类福祉等方面的冲突。
(一)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冲突
1.算法目标与社会目标
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激烈的商业竞争环境中,推荐算法被众多互联网公司视为市场扩张和维持用户忠诚度的核心竞争战略。这种战略建立在工具理性的优化原则基础上,强调算法的效率、精确度及产出最大化,目的在于提高用户的活跃度、增加网页浏览量和广告收益。然而,这种以结果为导向的工具理性模式与价值理性之间存在着冲突。价值理性主张算法应辅助实现社会目标,如提高信息质量、保护隐私、促进知识传播和文化多样性。但在当前的算法平台中,价值理性的社会目标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平台运营者和算法精英们在搭建算法系统时存在主观性偏见,使得信息的分发并非绝对公平公正。算法推荐系统更多代表了平台和少数人的利益,而不总是与公共利益相一致,由此导致了平台向用户推送的信息存在着系统性的偏见,无法全面反映社会的多元视角和共同福祉。受商业驱动的平台过分强调工具理性,追求技术效率和利润最大化,从而牺牲了信息的多样性和对社会议题的关注。这意味着那些有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传播公共福祉以及抵制谣言的信息内容可能会被忽视,从而导致传播最广的未必是最准确或对社会最有益的信息。
工具理性下的算法场景最初适用于特定的微观场景,袁佳然而,一旦放到更为宏观的社会环境下,算法的工具理性特征会逐渐暴露出技术与社会政治权利、个体精神需求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人的发展不仅仅体现于物质层面,更关乎人对自由和平等的向往,以及对人性的追求。单纯依靠人工智能发展无法全面实现人对自由和潜能的追求,反而引起了“机器霸权”“算法即权力”“算法牢笼”等一系列问题。
2.商业盈利与公共利益
在数字媒体时代,技术的进步推动了信息传播的数据化与个性化,使得商家更加注重通过量化指标来衡量信息传播效果,从而推动了以算法为中心的效益最大化商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用户参与度和广告收益被置于优先地位,信息的质量和公益性不再是主要评价标准,取而代之的是以点击率和阅读量来评估价值。正如尼尔·波兹曼在《技术垄断》一书中断言,技术垄断时代追求的是效率和结果,这在网络时代成为指导原则。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平台过度强调结果和经济利益,通过自动化评价指标和算法机制来规范运营,使得平台的利益目标内化为生产者和传播者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这样的导向促使平台的内容生产者逐渐从社交、沟通和传播的公共意义转为对商业利润的追求,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被纳入资本增值的循环过程中,成为平台利润增长的工具。与之相反,价值理性强调媒体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其内容的传播应强调教育价值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在传统大众传播时代,主流媒体作为主要的信息来源,承载着筛选高质量内容的社会责任,并非单一地追求商业利益。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个性化数字平台的兴起改变了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方式,信息愈发趋向于商品化,更多地服务于商业资本而非社会责任。此时互联网已不再是简单的公共互动空间,而是逐渐成为平台谋利的私人空间。数字平台通过个性化推荐服务吸引用户,将用户的传播互动转化为商业收益,重新定义了信息的生产和传播逻辑,导致信息更加强调商业价值而非社会价值。
3.创新激励与伦理约束
在当前的互联网环境中,各大平台不断更新其算法推荐服务,这种服务的优化并非纯粹受到理性科技进步的驱使,更多地是市场经济和社会竞争共同作用的结果。工具理性鼓励算法不断创新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效益,在这种理性的驱动下,算法更新通常集中于如何提升用户的参与度、优化信息流通速率和增强用户忠诚度等方面,以维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优势。相比之下,价值理性强调算法必须在道德和伦理的框架内进行技术创新,确保技术进步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在传统大众传播时代,广泛的信息共享促进了社会互动和共同话题的形成,成为社会记忆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社会成员之间的精神联系。但在数字化时代,工具理性的扩张则导致价值理性被边缘化,推荐算法不断强化用户意识形态的连接,促使人们在虚拟世界中建立联系,削弱了个体在现实世界中的社会关系。这就造成个体与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流障碍和偏见,阻碍了社会公共经验和集体意识的形成,抑制了社会内部多元观点和批判性思维的发展,给社会秩序和公共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二)个体自主性与算法影响的冲突
1.个性化与信息多样性
“我的日报”个性化推荐服务的设计初衷是根据用户的独特喜好筛选信息,为用户创造一个自由选择信息的空间。比如,“平台记录用户浏览内容、浏览时长、消费类型等行为数据,经过算法分析,从职业背景、兴趣、爱好、生活需求等方面生成用户肖像,从而可以向用户推荐商品、链接、话题讨论、定制服务等内容”。从工具理性的视角来看,个性化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迅速、高效地满足用户需求,增强用户体验,并不需要考虑个性化带来的后果。反之,价值理性强调必须在个性化和信息多样性之间寻求平衡,确保公共话语空间的多样性与开放性。由工具理性主导的算法环境会限制用户对世界的探索自主性、偶然性和延展性,导致人对外界的感知、对世界万物的思考局限于信息过滤后的“信息茧房”环境中,屏蔽了真实世界的一部分,同时也减少了用户对不感兴趣领域信息的偶遇,进而限制用户认知的多元性和反思世界的潜力。在数字平台中,个性化推荐算法的设计趋向于追求经济效益,导致消费者的选择自由权得到极大扩展,消费者变得越来越个性化。尽管表面上看似乎增强了消费者的自主权,但实际上这种自主权并不符合价值理性的本质,相反,它与价值理性的原则相悖。个性化推荐算法所引发的自主权扩张削弱了消费者与现实世界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联系,进一步加剧了个体与多元现实之间的隔阂。
2.用户自主性与算法控制
麦克卢汉在其著作《理解媒介》中提出“媒介是人的延伸”这一观点,认为媒介在扩展人类某一能力的同时,也在削弱身体其他能力和感知,即延伸意味着截除,身体原来感觉被媒介增强感觉所替代。将这一观点应用到推荐算法领域,可观察到网络平台通过个性化推荐服务使人的整体感官得到延伸,琳琅满目的讯息能够快速满足个体的消费需求,但这同时也带来了人的自主性被截除,技术在替代人实现自治。工具理性主导的推荐算法追求控制和预测用户行为,以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价值理性则强调维护用户的选择权和自决能力,并提倡算法透明度和培养媒介素养。
在当前的技术发展趋势下,个体逐渐将信息决策权让渡给了掌握技术权力的平台,表面上看似乎是消费者选择自由权的体现,但实际上却是个体自治权的丧失。推荐算法并没有真正为人们带来自由或潜能的发掘,相反,它促使个体被动接受规训,人的自主性被桎梏于各种技术平台的算法逻辑中,成为了当下社会围绕推荐算法产生社会争议的根本症结。推荐算法所体现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冲突引发了工具理性的异化问题,进而触发了“技术异化”“人性异化”和“机器异化”等一系列讨论。
3.数据隐私与数据利用
算法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在其应用过程中能够充分体现平台所设定的战略目标和价值导向。比如,在社交媒体领域,平台的算法往往致力于提升用户的参与度和在平台的停留时间,导致平台会有意推送能够激发用户情绪和情感的内容,而忽视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对社会整体的影响。由于用户数据和算法研发能力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大型互联网公司,这些公司往往掌握着海量的用户数据,因此算法天生带有集权性质和去民主化特征,普通用户无法介入算法的设计和运营决策过程。在这样的算法特征下,工具理性的主导地位会促使企业利用大数据算法模型来优化服务质量和广告推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然而,价值理性强调对用户隐私权的保护,反对未经允许的数据收集和使用行为。比如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就严格限制企业对个人数据的收集行为,并对违规行为处以严厉的经济制裁,以此来防范算法由于工具理性过度扩张而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在当前国内互联网平台中,为了防止对用户数据的过度挖掘,大多数平台采取了混合算法策略。这种策略融合了最新内容推荐、基于用户行为的个性化推荐、基于群体行为的协同过滤推荐以及基于内容流行度的推荐等多种算法模式,给用户提供更广泛的信息选择权,在数据隐私和利用方面实现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的某种平衡。
(三)短期行为激励与长期价值培养的冲突
当今社会,推荐算法已广泛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用户往往被无意识地纳入不同平台的算法框架之中。这种算法的普及和依赖可能会导致平台更加注重工具理性,强调用户的短期行为并满足用户的即时性需求。这一趋势会促使社会更多地受到短期私欲的驱动,忽视了对长期内在价值、生活目标和深层次意义的思考。同时,在工具理性主导的算法环境中,人作为独立主体的特性逐渐被淡化,个体更多地被视为数据和代码的集合,而不是拥有独特个性和自主性的实体。在这种以算法为核心的推送机制下,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模式正趋向于同一化,导致个性化思维特征的丧失。正如霍克海默、阿多诺所批判的那样,“对统治者而言,人都是物质,就像整个自然对社会来说是物质一样”。价值理性主张培养算法平台的人文价值,如批判性思维、创新精神以及社会共识等,这些虽难以量化,但对个体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与稳定具有深远的影响。在缺乏价值理性的算法环境中,个体的生活意义和价值观愈发受到功利主义和技术实用主义的影响,逐渐减少了个体对于精神层面的追求和对有意义生活的探索,从而削弱了人对外在世界的批判思维以及社会归属感的形成。这种转变不仅导致现代人在精神层面上的不稳定性,而且加剧了现代人的心理压力,使得人与社会之间出现心理失衡,进一步使个体沦为马尔库塞笔下所描述的“单向度的人”。因此,在算法的设计和更新过程中,必须考虑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长期价值的培养,确保价值理性在算法的公平性和责任性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算法应用的关注点不应局限于当前的效益和利润,而应深入考虑算法对个人乃至社会群体的长远影响。

三、人机交互: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

当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76.4%,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高达10.76亿。鉴于国内如此庞大的网络用户群体,深入研究算法应用中的人文关切成为当下的重要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算法引发了一系列道德和伦理挑战,其核心问题应回归到技术发展的“合理性”,即技术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存在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其统一的内涵不仅是为了在数字化转型中维护和坚守人的尊严与价值,更是为了人与技术和谐共生的未来。
(一)融合基础:推荐算法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
马克斯·韦伯在描述人类社会活动时曾提出合理性观点,认为现代西方社会的演进是理性逐渐增强的过程,其中人类的行为逐步适应了合理性的准则。这种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理解,第一种是工具合理性,强调以手段为中心的、对目标的追求;另一种是价值合理性,强调行为或目标本身所蕴含的内在价值、意涵和伦理考量,二者缺一不可。当下,智能推荐算法的发展展现出理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算法背后隐藏的复杂权力结构和利益关系导致了算法技术应用中的理性偏离,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道德和伦理问题。而这不仅体现了算法使用过程中理性应用所面临的挑战,同时反映了当下现代科技领域中理性应用所遭遇的困境。
工具理性强调“技术至上”,认为科学和合理化的技术能够帮助人们以最佳的方式实现预定目标。然而,这种方式更多地关注“操作层面的怎么做”,而非“价值层面的为什么这样做”。虽然技术可以帮助人类提高效率和达成预定的目标,但却没有告诉人类那些目标是否值得追求,或者追求这些目标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因此,无论技术多么先进,仍需受到价值理性的引导和制约。技术的工具理性特质是不可缺少的,它对人类社会进程以及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如果没有价值理性的引领,那么人类的前进之路将偏离轨道,人与社会将陷入畸形的发展状态。因此算法的发展不能仅依赖工具理性,更应注重符合道德和伦理规范的价值理性,以防止技术的畸形发展。从科技发展史来看,价值理性的引入给算法技术的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合理性,有助于解决现代社会关于技术应用带来的种种争议。
技术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可塑性。在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算法发展过程中,平台所有者需要基于道德伦理和人类发展观对算法进行约束,确保算法技术与人类发展的目标保持一致。在追求人与技术的和谐共生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对于智能推荐算法应用价值的评估,不应只关注算法的智能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而更应该关注算法是否真正有助于促进人类理性和自由的进步。比如,推荐算法是否赋予了个体更多的信息自主权,是否为人们提供了更多自由和精神层面的解放空间。
(二)超越异化: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算法技术中的整合
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曾在《交往行动理论》一书中深入探讨了交往合理性的重要性,他认为必须以“交往合理性”来弥补“工具理性”的不足,即合理性意味着交往,只有当某一行动或决策满足了与他人达成共识或相互理解的必要条件时,它才能被视为是“合理”的。可以说,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为当前研究算法技术在社会结构中的角色和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
在当前的技术环境中,算法常被视为纯粹的功能性工具,其主要目的是优化任务并提高效率。但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任何技术都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孕育和发展,这使得它们必然融入现实生活中的特定价值观与内涵。因此,为确保算法技术能够真正满足人类的交往需求,其设计和应用不应仅聚焦于其功能性(即工具理性),更应该关注在宏大社会文化环境中所代表和传达的价值和意义(即价值理性)。而这就要求在算法设计阶段应考虑人类的情感、文化和社会需求以及算法可能对人类交往模式的潜在影响,以避免算法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产生的“机器异化”或“人性异化”的问题,从而为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奠定坚实价值基础。
在现今的中国互联网格局中,以BAT为首的第一代互联网公司奠定了国内算法平台的技术框架。随后第二代互联网公司,如抖音、快手、美团、小红书和哔哩哔哩等,进一步对互联网服务和运营策略进行了创新,使个性化推荐算法在更细化和更群体化的场景中得以应用。我国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其平台的内容生产和传播通常受到严格的政策和法规制约。根据已有学者统计,在过去五年内,中央及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已发布了不少于50项针对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法规条款。因此,在中国互联网语境下,算法的应用必须以社会效益为主要导向,强调人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而不应仅将其视为资本的增值工具。
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算法+平台”人机交互模式,其首要任务就是确立“技术服务于国家与人民”的核心理念,强调算法对人的辅助作用,以符合人类全面发展的社会效益原则去规范平台的技术权利结构,确保人在算法应用场景中始终保持主体性和参与性。今日头条作为国内率先采用算法推荐作为主要内容分发机制的新闻资讯应用程序,自2012年上线以来,已经经过多次版本的优化和升级。其引入的算法功能如隐私设置、微头条、问答功能、头条全网搜索,以及人工与算法结合的要闻推荐等,都在不断扩大用户的选择权,促进用户接触更多样化的信息内容。如今,今日头条等平台在算法透明度和内容策略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不断推出更多“人+算法”“人为干预”等个性化功能,表明国内算法平台正不断走向成熟和合理化。然而当前网络平台算法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比如占据用户过多时间、用户隐私泄露以及传播不良价值观信息等。为应对这些挑战,算法主创者在设计算法规则时需要更加注重公共价值和人文关怀,增加对公平、正义和人性尊严的考量,以减少算法被滥用或不当利用的风险。
在治理层面,政策法规保障了公众基本权利的底线,而平台所有者的道德伦理观念则决定了用户在算法场景中基本权利的上限,而上限才是实现算法协商治理和信息传播的最理想状态。在算法的管理策略方面,平台需要明确责任主体,规定算法研发、运营和使用方的责任与义务,鼓励和推动平台高质量内容的创作和推广。同时,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查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管机关,由新闻、法律和伦理等领域的专家参与算法平台的评估和决策,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禁止平台对用户行为数据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以确保算法技术实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和谐统一。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传统大众传播时代还是当前以算法为核心的“智媒时代”,技术在新闻与信息权力架构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技术的进步无疑是推动信息产业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技术的发展并非目的,人的发展才是目的。在算法领域,算法设计者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政策都是抑制工具理性过度扩张的有效手段,但在实践过程中还是需要回归到平台所有者和算法精英们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发展观,确保算法的使用符合以人为本的伦理准则,保障个体的自由和权利不受损害。这将为人类在这个充满变革和不稳定性的数字时代提供价值基础,引领人与技术共同迈向一个方向清晰、精神价值明确的数字文明未来。




 编者注:


   此文发表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4期第135-142页。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和参考书目。如果您想引用原文,请查阅《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网站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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