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勇军进行曲歌谱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7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75年风雨兼程,75年波澜壮阔。今天,我们正昂首阔步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上,无比自信从容地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在75年的峥嵘岁月中,一首首表达广大人民群众心声、抒发亿万中华儿女情感、见证伟大时代变迁,鼓舞斗志、催人奋进的经典歌曲,总是萦绕在耳边,激荡在心间。饱含在歌声里的故事,永远镌刻着对伟大祖国的挚爱深情。 1949年,《义勇军进行曲》 《义勇军进行曲》最早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曲。1934年秋,田汉为该片写了一首长诗,其中最后一节诗稿被选为主题歌《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1935年4月18日,聂耳完成了曲谱的定稿。之后,为了使歌曲曲调和节奏更加有力,聂耳和孙师毅商量,对歌词作了3处修改,从而完成了歌曲的创作。 电影《风云儿女》前期拍摄完成以后,田汉的主题歌歌词并没有确定歌名,而聂耳的歌词谱曲的名称只写了3个字“进行曲”。作为电影《风云儿女》投资人的朱庆澜将军,在“进行曲”3个字前面加上了“义勇军”,从而把该曲命名为“义勇军进行曲”。 1935年5月10日,《义勇军进行曲》歌谱在《中华日报》上发表。16日,《电通》画报创刊号刊登歌谱。之后,由贺绿汀请当时在上海百代唱片公司担任乐队指挥的苏联作曲家阿龙·阿甫夏洛莫夫(时译“夏亚夫”)配器,将《义勇军进行曲》灌成唱片公开发行。同年5月9日,由袁牧之、顾梦鹤领衔的电通公司歌唱队在位于上海徐家汇附近的百代唱片公司录音棚里录制了《义勇军进行曲》。24日,电影《风云儿女》上映,该曲作为该片主题歌在影片片头、片尾播放。6月1日,歌谱在《电通画报》(半月刊)第二期上刊登。 1935年,随着《风云儿女》在各个影院的播映,《义勇军进行曲》立即在观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成为流行极广的抗战歌曲。抗战期间,国民党中央广播电台定期安排播放该曲。此外,美国、英国、法国、印度及南洋各国的广播电台也经常播放该曲。并且在苏联、法国、捷克等地,《义勇军进行曲》被灌录成唱片并翻译成不同语言,歌名则大多翻译为《起来》(CHEE LAI)。 国民党很多军校把《义勇军进行曲》定为军歌,戴安澜将军的国民革命军第200师曾将该曲定为该师的军歌。张学良于西北练兵时,特别强调了士兵齐唱《义勇军进行曲》的重大意义。1935年,“一二九”运动中,全国各地的学生、工人、爱国人士和支持中国的国际友好人士在集会上、在游行中都演唱了该曲。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后,《义勇军进行曲》成为“八百壮士”孤军营内鼓舞士气的战歌之一。同年7月31日,因主张抗日救亡而被捕的沈钧儒、邹韬奋、李公朴等救国会七君子获释时,和数百名前来迎接的群众一同高唱《义勇军进行曲》。1938年,台儿庄战役中,中国官兵在观战的美国驻华海军副武官卡尔逊的带领下高唱《义勇军进行曲》。 1940年,美国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在纽约演唱了该曲,并在1941年灌制了一套名为《起来》的中国革命歌曲唱片,宋庆龄亲自为其撰写了序言。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义勇军进行曲》在东南亚地区广为传唱。1944年,马来西亚的一支由青年组织起来的抗日队伍将《义勇军进行曲》歌词中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改为“马来亚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后,将其作为抗日游击队队歌传唱。同年,美国好莱坞米高梅公司拍摄了一部反映中国抗日的故事片《龙种》,《义勇军进行曲》英文版被选为电影插曲。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该曲作为代表中国的歌曲演奏。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际,《义勇军进行曲》被选入反法西斯盟军胜利凯旋的曲目。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同盟国集会时,《义勇军进行曲》被选为代表中国的歌曲。美国将该曲与美国的《美丽的美利坚》、法国的《马赛曲》等歌曲定为同盟国胜利之日的音乐节目广播歌曲。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由于没有如期拟定出国歌,会议于9月27日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十年动乱期间,该曲词作者田汉受到“四人帮”迫害,导致正式场合只能演奏国歌的曲谱,不能唱歌词。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国歌曲子仍然采用聂耳谱写的原曲,而歌词由集体重新填写。198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决定恢复国歌原词,撤销该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定。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宪法。 1984年8月,中宣部下发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唱的暂行办法》,规定在重要庆典或政治性的公众集会时,在遇有维护祖国尊严的斗争场合均可奏唱国歌。但在私人婚丧嫁娶、舞会、联谊等娱乐活动以及商业活动等场合,不得奏唱《国歌》。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7年6月2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国歌法草案,对国歌的地位、奏唱国歌的场合、国歌奏唱的形式和礼仪、国歌标准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国歌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国歌法发布了国歌的标准曲谱,要求在规定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的,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规定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 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 起来! 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 前进! 前进! 前进!进!![]()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