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河津市百底工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审查的申请》(河工科字〔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编制的《河津市百底工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津市百底工业园位于运城市河津市东部,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运政办函〔2012〕3号同意规划建设河津市百底工业园。工业园规划面积101.71hm2,在煤焦化和红土镍矿精制镍铁为主导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铁合金铸造生产及深加工产业。
二、同意河津市百底工业园取水量174.7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67.77万m3/a(已批复取水量28.0万m3/a、新增取水量139.77万m3/a),生活取水量7.01万m3/a(已批复取水量2.0万m3/a、新增取水量5.01万m3/a);河津市百底工业园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黄河地表水174.78万m3/a(已批复水源置换取水量30.0万m3/a、新增取水量144.78万m3/a)。
三、根据水质检测资料分析,黄河地表水出厂水水质检测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工业园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高耗水或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严禁不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及《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确保园区内各建设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园区水务统一管理,督促指导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用水,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及固废危废处置方案。园区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园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废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园区入驻企业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园区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等有关规定,督促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园区内企业安装取用水在线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七、园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并接受河津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八、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技术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审查通过的《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内部水资源管理制度,督促园区内入驻企业按照承诺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九、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开发区(工业类)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22〕140号)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原则上每5年应开展一次。若园区产业结构布局、水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园区管理单位应及时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联系人:陈喆(0351-7731867)
?附件:河津市百底工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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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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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百底工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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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委托太原碧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津市百底工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3年12月6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运城市水务局、河津市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河津市百底工业园位于河津市东部,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运政办函〔2012〕3号同意规划建设河津市百底工业园。工业园规划面积101.71hm2,在煤焦化和红土镍矿精制镍铁为主导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铁合金铸造生产及深加工产业,规划到2025年入驻企业5家。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工业园取水量174.78万m3/a(已批复取水量30.0万m3/a、新增批复取水量144.7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67.77万m3/a(已批复取水量28.0万m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a、新增批复取水量139.77万m3/a),生活取水量7.01万m3/a(已批复取水量2.0万m3/a、新增批复取水量5.01万m3/a)。工业园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河津市百底工业园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黄河地表水174.78万m3/a(已批复水源置换取水量30.0万m3/a、新增批复取水量144.78万m3/a)。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运政办函〔2022〕32号分配河津市黄河干流耗水指标7500万m3/a,其中配置工业用水指标6606万m水资源论证报告书3/a,扣除已批复和配置其他企业取水量4811.88万m3/a后,可以满足工业园配置黄河地表水取水量174.78万m3/a的需求。
六、黄河地表水出厂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工业园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七、工业园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入驻企业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入驻企业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应监督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河津市百底工业园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黄河地表水,可以满足工业园取水量174.78万m3/a(已批复水源置换取水量30.0万m3/a,新增批复取水量144.78万m3/a)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