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小赵在学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旁边停放的豪车,需要赔偿31000元,小赵认为驾校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可是对方却称:谁撞的,谁负责。
驾校赵教练![]()
小赵是一名大学生,她在暑假期间来学习驾照,事发当天,小赵正在学习科目二,可教练偏要让她们学习科目三的内容,而教练自身又不在车上指导,导致小赵操作失误,撞上了停放在场地边上的豪车。
最后经过责任认定,小赵属于全责,需要赔偿车主31000元。
小赵是一名大学生,根本就没有钱赔偿,又不敢告诉父母,于是就找到了教练想要寻求帮助。
可对方却说自己没有办法,让她去找驾校,驾校的负责人却说:这个事情他们管不了,谁撞的,谁负责。
走投无路的小赵,只有寻求调解员的帮忙,可当教练看到调解员来了后,便质问小赵为什么不找他?
小赵也很委屈,自己找教练帮忙的时候,他说没有办法,而自己找来了调解员帮忙,教练又想充当好人,其实就是怕给自己和驾校带来不好的影响。
不过教练也承诺,接下来他会和驾校方协商解决此事,减少小赵的损失费。
从法律角度来说,又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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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驾校提供的场地没有做到安全保障,应该承担责任。
驾校的训练场地是公共场所,就应该提前做好相关的安全保障,特别是这些学员都才学开车,操作肯定有很多问题存在,需要随时提醒大家的安全,更不能让私家车进入场地。
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法律上规定,驾校没有做到安全保障的,造成学员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二、教练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教练明显有失职的行为,本来小赵应该练习科目二,教练当天偏要小赵练习科目三,并且对于科目三的内容,教练从来没有教授过,当天也没有在车上进行指导。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法律上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教练员必须要随车指导,虽然训练场上不属于道路,但对于新学的科目,教练肯定应该随车指导,所以,造成此事件的后果,教练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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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家车停放在训练场地内,车主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为了保证学员的安全,驾校训练场地内,肯定是不允许私家车进入的,车主的这种行为,属于侵权。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事件中,车主将车停放在驾校场地,侵犯了学员的民事权益,造成了小赵撞车后需要赔偿31000元,车主作为过错方,他也应该承担责任。
所以,整个事件中,不管是车主还是驾校,以及教练和小赵,他们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具体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首先,驾校没有提供具有安全保障的场地,也没有阻止私家车进入场地,属于责任较大,应承40%的责任。
其次,车主将车停放在驾校的场地内,他虽然是受害方,但同样也是过错方,所以也应该承担30%的责任。
另外,教练也有失职行为,既然是学员交了钱,你就该认真仔细地教,而不是把车扔给小赵,自己休息去了,所以应该承
担20%的责任。
最后,小赵是肇事者,无论对错,都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也应该承担10%的责任。
综合上述:四方都有过错,需要各自按照责任划分来赔付,小赵只需要承担3100元。
对于这件事,大家觉得小赵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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