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伤寒论》中有关火法的内容为110至119条。其中火法包括熨法(指用的瓦或其他某种有平面的陶器烧热,用粗布包起来,以其热面在病人的背好熨烫)、熏法、灸法、烧针(指给病人针刺后再对所刺之针进行加热)等等,那么使用火法之后人体的气机会发生什么变化?又应该如何治疗?什么情况下适合用火法?又该如何使用呢?
总结一下《伤寒论》中使用火法后的反应:110条:大热入胃,胃中水竭,燥烦必发谵语;111条言: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手足躁扰,捻衣摸床;112条: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
火法与辛味类似,它可以调动人体的气血向上向外,或向人体某一部位聚集。在太阳病中主要是用汗法,用辛味治疗,那为什么在使用火法后便会产生一系列变证呢?119条,在太阳伤寒时,不可用,在表气郁滞,一气郁于表的状态下,再用火法,势必会加剧表气的郁滞。111条,在太阳中风时,也不可用,可能会出现小便难、身黄、身体枯燥、腹满微喘、口干咽烂、便秘、谵语、打嗝、手足躁扰、捻衣摸床等等症状。太阳中风时,人本身就处于一种气机向外疏泄的状态,若再用火法,如此的强刺激,不仅仅是气层面的,同样津血层面也会极大的被扰动,而出现便血,身黄、衄血的情况,在津血伤耗不大的时候,出现腹满微喘,口干咽烂、不大便等转归阳明(或说温病)的情况,在津血耗伤大,出现手足燥扰、捻衣摸床、打嗝无休止等转归少阴、厥阴火法的表现。这种情况也可以说是阴虚,但似乎不全面。在113条,素体津血不足,不可用,如果不好思考,可以将津血不足继续夸大,推之无法形成典型太阴病的小建中汤,本应补虚兼解表,自然也就明白为何不能使用无序调动气血的火法。 116条,气血大虚且有虚热时,不可用,气血大虚的情况已经113条说过了,那么这里又提到一个虚热的时候,其实虚热时也是分情况,也不是一定不可用。只要可以完成治疗目的,完成治疗手段的气机调动便可以使用。
其实对于火法,还是有很多疑问的,如为何不能引导发汗,治疗太阳病?我现在还无法很好地去解释这个问题,我觉得暂时认为可能是因为火法的偏性太大,它作用于人体的时候,会导改气血津液都向上向外,这种过激的方法不适用于治疗本身气机也向上向外的太阳病;其次,火法并无法像桂姜一样将气机由内向外缓缓而出,而是快速地调动营卫之气,这种不均衡的调动,即使有汗出,也很容易使患者陷入其他阴阳失衡,就比如吃辣椒一样,偏性太大,只会快速调动营卫之气,对于中气不足之人,很容易阴阳不相顺接。其三在使用火法时,无法配伍,就比如在太阳伤寒时,用了火法,有利于气机调动,但过于猛地气机郁滞必然会化热,但此时却无法配伍使用,所以火法更多地适用于只需要调动的人。其四,《伤寒论》中使用的火法本身就有些太过。其五,是火法虽然温通之性很强,但其本身带有很大的热量,很容易化热,对于郁滞很重的太阳伤寒,需要辛味,但不需要太多的温性。
那什么样的患者适用火法呢?110-119条的条文中,涉及到脉浮,脉微数火法,脉浮弱的条文都言慎不可灸,或用了灸法后,出现了上文的一些症状。慎不可灸,也不是一定不能用,就比如感冒时,艾灸大锥穴也起到发汗解表的功效,这又怎么解释呢?我认为还是配伍的问题,肯定此时用合适的火法可以达到营卫和合的状态,不至于太过,但对于需要用其他药物配伍的患者,便不好再用了,因为火法的程度不好控制,可
能稍不注意便会伤津伤血。赵老师在书中提到了另一见解,说:《灵枢·经脉》中提到“陷则灸之”,组织塌陷是局部气血不足的表现,炙法是用火热之气鼓动气血,使局部气血充盈,进而促进整体的经脉通畅。还是说,不使气机太过或不及,正常范围内适宜的调动是可以的。
对于《伤寒论》中使用火法后导致的一些系列症状该如何治疗呢?从病变程度上可以表示桂枝加桂汤→桂枝甘草汤→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上文说是一个阳明病,其实也不完全,更大程度上应该说是一个坏病,任何一经都无治直接概括。此坏病的病机是中气虚,而里气向表气冲击(由于表气耗伤过多),表现出一个虚而不固的征象,在中气还健运,且上焦没有过多阳气郁滞时,用桂枝加桂汤补中益气即可,但如果气机是疏池稍有不固,且上焦有过多阳气蓄积,应该用甘味缓之,辛味通之,苦味或介石类降阴明,此时还不适用于酸味,如果是局部的郁滞可以用酸、苦治标,若还不涉及三阴本虚时,只用辛就可以,所以就看出,在此配伍中,辛甘的比例很重要,疏泄越大,中气越虚,甘味的比例就越大
日常治疗中,火法中灸法用得最多,对于艾灸的学习也十分重要,但往往可能因为简单而被忽略,我对灸法的了解也不多,这里只是简单的分析了一下条文,肯定还有很多错误,希望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