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分局、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审查、审核,共有1人通过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住房资格审查、审核。现对上述申请我区“博士楼”人才公寓的申请人住房资格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有关事项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书面向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住房及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月4日
三、受理单位: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四、地址: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2楼214室(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516081
举报投诉电话、传真:0752-5531036
五、公示内容:王宇杰申请金湾花园“博士楼”人才公寓住房资格公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