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开发票(苏州开普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对于发生经常性业务的纳税人,往往有固定的经营主体,建议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完成税务开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自行开具发票。


领票流程更简化

开票用票更便捷

新办纳税人开业即可开票



苏州开发票


一、新办纳税人如何办理开业确认?

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如即将开始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申报、开票等涉税业务,可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8443/)办理开业确认。

符合智能开业条件——智能开业

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后,系统会判断是否符合新办智能开业条件。如符合新办智能开业条件,系统会自动确认登记,完成法定代表人身份注册,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财务负责人信息的,同步完成财务负责人身份注册。

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系统弹出“新办智能开业”的服务提醒对纳税人基本信息、地址信息等预填信息进行确认。

不符合智能开业条件——一般开业

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不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根据系统要求完成信息确认,完成后可点击“下一步”办理其他新办事项(如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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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办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进入蓝字发票开具页面,填写购买方信息、开票信息、备注信息等,确认无误点击“发票开具”,完成身份认证后开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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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App

纳税人以企业或个体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选择“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点击“立即开票”,录入购买方信息、添加项目明细,确认无误点击“发票开具”,完成扫脸认证后开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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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审核人:范冬艳
签发人:戴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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