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一中(祁门一中在职人员名单)





祁门一中第五届“学强奖学金”颁奖典礼隆重举行


8月13日上午,祁门一中第五届“学强奖学金”颁奖典礼在学校伟长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学校领导班子、2024届高三年级部负责人、第五届“学强奖学金”获奖学生、2025届实验班和2026届实验班学生出席颁奖典礼。



祁门一中副校长吴晓清主持颁奖典礼。据介绍,祁门一中每年从“学强奖学金”资本金利息中拿出一定资金对当年在高考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当年录取到985、211、双一流、军事院校、警察院校的同学,祁门一中前任校长张进球先生为“学强奖学金”基金会筹备组负责人。祁门一中“学强奖学金”至今已颁发四届,今年为第五届,共有38位优秀毕业生获得第五届“学强奖学金”的资助。连续五届累计有115位优秀毕业生获得祁门一中“学强奖学金”,累计发放23.5万元奖学金。



祁门一中副校长胡爱军宣读《关于表彰2024年“学强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表彰陈法伟等38名同学为 2024年 (第五届)“学强奖学金”获得者。2024届理科实验班陈法伟、冯畅、汪西崖、舒陈静、汪莉菲、汪逸轩6人分别荣获2024年“学强奖学金”一等奖,各获得奖学金人民币 3000元;2024届理科实验班汪艺千、4 班马嘉豪、5 班黄旭、7班占锡添4人被录取为军校生,分别荣获 2024年“学强奖学金”特别奖,各获得奖学金人民币 2000元;2024届1班左冉宸等5 人被录取为 985 高校新生,分别荣获 2024年“学强奖学金”二等奖,各获得奖学金人民币 2000元;2024届理科实验班林晓昕等 23 人分别荣获 2024年“学强奖学金”三等奖,各获得奖学金人民币 1000元。希望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希望全体同学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认真学习,锐意进取,不负父母老师的殷切期望,不忘社会爱心人士的关心和帮助,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成就更美好的自己。


祁门一中


颁发三等奖23人,分2批次进行颁奖。

颁奖人:2024届高三年级部部长、学校工会主席邱勇兵


颁发二等奖5人(985高校录取新生)

颁奖人:祁门一中副校长胡爱军


颁发特别奖4人(军事院校录取新生) 

颁奖人:祁门一中校长胡铁城



颁发一等奖6人(高考总分前6名的985高校录取新生) 

颁奖人:祁门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祁门一中党总支书记李强


以上为第五届获得“学强奖学金”的38人名单


获奖学生代表陈法伟发言,表示“学强奖学金”代表着荣誉,也代表着责任,高考不是人生的终点,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追光的路程不会停歇。


2025届学生代表项立然发言表态,将以学长为励志榜样,努力编织自己的人生梦想,将怀揣着激情与梦想奋勇前行,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



祁门一中校长胡铁城在第五届“学强奖学金”颁奖典礼上致辞,对获得表彰奖励的学子致以最热烈的祝贺。表示,每一个为梦想而不懈奋斗与努力的人都令人肃然起敬!


胡铁城回顾了“学强奖学金”的发起和发展壮大的历程——“学强奖学金”是祁门一中1966届杰出校友、广东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级主任医师、国内神经内科顶级专家胡学强于祁门一中建校80周年庆典期间个人捐资40万元旨在激励祁门一中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奋发有为而发起设立的奖励基金,胡宏杰、凌定华、许惠芳、陈校园、程玉萍、倪志斌、方利、汪国升、汪县军、戴东生、任建国、汪建平、汪美丽、陈婷婷、胡根强、王丽霞、陈洪旺、李江锋、沈小平、周国松、郑际生、戴小兰、徐旸、刘惠英等热心校友和爱心企业家先后向“学强奖学金”注资,目前本金总额达561.5万元。特别令人感动的是胡学强教授在儿子的婚宴上宣布:再次个人出资,向“学强奖学金”捐资60万元!胡学强教授对教育的热情、创造的巨大社会价值无疑是一种博大情怀与胸襟的体现。



胡铁城指出,五十多年前,胡学强教授只是祁门一中普通学生中的一员,工作之后,他在祁门先后当过教师、医生,是什么激励着他走出祁门,一步一个脚印走向成功?源于他不甘平庸和始终不息的梦想追求!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像胡教授那样,乐观、开放、包容、充满活力,把为社会创造价值作为自己终生的奋斗目标。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把这句话赠给各位同学,热爱生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在未来的岁月里建功立业,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不辜负“学强奖学金”注资者的赤子之心!


摄影报道:惠振坚





颁奖之后,2024届高三年级部副部长江山带领获奖学生到人武部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附:祁门县第一中学“学强奖学金”管理办法

祁门县第一中学“学强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宗旨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 “学强奖学金”是由祁门一中1966届杰出校友、中山大学教授、一级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神经内科著名专家胡学强先生个人捐赠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设立,同时吸纳其他杰出校友自愿捐资,以每年本金的净收益额作为当年优秀学生奖励的一项永久性奖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学金”)。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校品学兼优且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在每年中考中成绩优异并被祁门一中录取的高一新生。

第二章 资金运营管理

第三条 本奖学金以祁门一中杰出校友胡学强捐赠的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和其他企业家、杰出校友捐资之总金额为本金,其所有权归祁门县第一中学。

第四条 祁门一中“学强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负责本奖学金的资金运营、奖励方案、评审方案等各项活动。

管委会由祁门县第一中学领导,各主要处室、年级部负责人,捐赠方代表等组成。

学校设立校友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奖学金采取以接受捐赠资金总额净收益为当年奖学金金额的方式运营。

第六条 本奖学金运营应以保本安全为前提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投资范围限于: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国债、政府债券等保本型基金。

第七条 本奖学金年收益实施方案报管委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奖励条件与奖励方法

第八条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校每年高考应届前三名和全县中考前三名并被祁门一中录取的高一新生。

第九条 高考奖励金额:第一名奖励人民币柒仟元整,第二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第三名奖励人民币叁仟元整。

中考奖励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第十条 高考成绩揭晓、中考招生结束后,管委会确认奖励对象,确认颁奖日期及形式,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候选人资格审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评审资格。

(二)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三)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管委会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媒体通报。

(四)因本条第二、三款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十二条 学生对奖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管委员提出,管委员应在接到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意见,通知参评者本人。

被取消奖励资格的个人如有异议,从接到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管委员提出申诉,管委员应在接到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通知申诉人。

第十三条 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一般在每年8月进行,特殊情况依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应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如遇相关规定更改,本管理办法应遵其修改。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祁门县第一中学“学强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起实施。


来源丨祁门人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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