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为兄报仇,手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刺配孟州牢城,途经大树下十字坡酒店。武松挑逗母夜叉孙二娘,孙二娘给武松的酒里下了蒙汗药,武松装作喝下去了。 孙二娘以为武松被蒙汗药麻翻,要把武松拖入人肉作坊里开剥,却被武松反制,按在地上像杀猪一样叫唤起来,多亏丈夫菜园子张青赶来求情。武松和张青都是江湖人物,不好不成交,好汉惜好汉,结义为兄弟。 原来孙二娘夫妻开的是黑店,用蒙汗药麻翻客人剥下人肉,好的肥肉当作牛肉卖,小块的碎肉当成馒头馅,做成人肉馒头卖。 孙二娘的行为令人毛骨悚然,此种恶行无独有偶,和她一样,水浒故事中还有一个人在做这个杀生害命的勾当。 宋江怒杀闫婆惜,逃亡江湖一年半,减罪刺配江州,途经揭阳岭时又饥又渴,在山岭脚下一座酒店里饮酒吃饭,喝的也是下了蒙汗药的酒,倒在地上,店主人同样把宋江拖入人肉作坊里。 这店主人就是催命判官李立,干的是和孙二娘一样的买卖,残忍地杀人越货、劫人钱财,这次还真的遇上了一笔大买卖,宋江本是不差钱的人,途经梁山泊时,晁盖又送给他一大盘金银,宋江的包裹里金银沉重。 宋江扶危济困、仗义疏财的威名在江湖上广为传扬,混江龙李俊乃是此地的江湖头领,久要结识宋江,恰好在酒店里通过官府的公文知道是宋江,宋江这才躲过一劫,还和李俊结为生死弟兄。 有人在问,古代真的有这种杀人卖肉的事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孔孟儒家学说未教化到的偏僻之地,官府的治理又未能覆盖,一些无法无天的狂徒遵从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是会这样暴戾的。 对本文感兴趣请点“关注”,并欢迎留言讨论。
人肉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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