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全市“做法律明白人 办法律明白事”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律明白人”骨干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认真履行“信息收集员”、“法治宣传员”、“纠纷调处员”、“法治协理员”职能,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九江篇章贡献了积极力量。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地“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的风采吧! 兰子君,女,畲族,中共党员,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武宁县新宁镇团结畲族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妇联主席、“法律明白人”,在基层工作的4年里,她积极收集记录村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四员”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明白人”的深刻内涵,成为群众的“暖心人”“贴心人”。 一、她要求自己当个“明白人” 兰子君说:“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作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我更能感受到乡村普法任务的重要性,更加明白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首先自己就要当个明白法律的人。”为此,她积极参加“法律明白人”专题讲座培训,认真自学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善于从身边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工作遇到疑难问题时,她总是认真查找相关法律知识,主动请教专业人士,直至学懂弄通。 二、她是法治宣传的“热心人” 兰子君畲汉双语水平好、群众基础好,善于将“法言法语”转化为村民通俗易懂的“畲乡畲话”,切实引导和帮助身边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在“3.8”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法律明白人”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组织开展法治讲座、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如,2024年3月,她联系新宁镇妇联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联谊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畲族山歌,通过“竹竿舞”、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趣味性,在潜移默化中涵养文明乡风,播撒“法治种子”。此外,她还与其他村“两委”成员一起争取到了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支持,充实了村农家书屋“法治图书角”,添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释义与案例评注丛书》《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等法律书籍》等法治图书197册,为群众学法搭建平台。 三、她是村里的“和事佬” 在邻里纠纷、婚姻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交通纠纷等纠纷化解过程中,经常能看到兰子君的身影。随着一件件矛盾纠纷在兰子君依法调解下得到妥善处理,她也逐渐成为村民身边的“和事佬”。2024年3月22日,在一起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中,崔某因交通肇事致76岁的甘某死亡,甘某家属要求崔某支付各项赔偿20余万元,而崔某现已离异且身患鼻癌,难以承担这笔赔偿金。兰子君了解情况后,协助村党支部书记及时对接黄塅派出所、县交管大队,主动做当事双方工作,配合参与事故处理,多次与双方家属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当事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10万元赔偿费用。考虑到崔某家庭经济困难,兰子君积极为崔某申请办理低保,解决崔某生活保障问题。近年来,兰子君先后成功化解村民矛盾纠纷20多起。 四、她是基层治理的“实践者” 团结畲族村是武宁县四个畲族村之一,民族团结、民族融合是该村工作的工作重心之一。为促进畲汉民族团结互助,兰子君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起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新模式,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力,使民族团结之花在全村绽放。她积极参与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将少数民族文化和法治文化融入村规民约之中,与村“两委”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主动参与建设村“法律明白人”广场,设立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心理咨询室、调解室、“法律明白人”服务工作岗等,使广大群众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能够找法“有门”、靠法“有路”。2022年6月,团结畲族村成功创建第七批“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兰子君虽然只是基层“法律明白人”中的一员,但她用自己的行动推动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乡村的发展与稳定。 来源:武宁县司法局 扫码关注九江司法行政! 九江市司法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