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目号 | 品目名称常宁新区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西安市常宁新区幸驾坡、鱼包头及大居安等安置社区周边市政道路初步设计编制采购项目 | 对西安市常宁新区幸驾坡、鱼包头及大居安等安置社区周边市政道路初步设计编制及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 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要求拟派项目成员相关专业人员搭配合理、职能健全,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包括人员配备情况及水平、人员安排、专业配置、从业经历、参与工作经验等方面,均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且甲方通知乙方启动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后的30个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二)款项结算 根据甲方要求,三个项目可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启动编制工作,付款方式按照已启动初步设计工作的项目费用进行支付,未启动初步设计工作的项目费用暂不支付。付款比例按以下阶段: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每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提交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初步设计费用总额的50%。 (2)第二阶段:每个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通过政府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初步设计费用总额的50%。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957,981.00元,其中,常宁新区鱼包头安置社区周边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最高限价179944.00元,常宁新区幸驾坡安置社区周边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常宁新区计编制最高限价397766.00元,常宁新区大居安安置社区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最高限价380271.00元。 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该项目响应总价不得 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各分项项目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项目最高限价,若响应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高于其各自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合同生效且甲方通知乙方启动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后的30个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设计相关规范要求,初步设计达到相关规定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