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庄浪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933-6820891。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8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一、资金来源
2024年,共下达我县中省市县衔接补助资金3658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30962万元,省级衔接补助资金5618万元。
二、资金投向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
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45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27290.21 万元。
1.“五小”产业发展补助项目
计划扶持全县6237户有能力、有意愿发展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手工、小作坊“五小”产业。一是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补助,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庭院、林下、房前屋后发展小庭院经济种植蔬菜、水果;二是按照每头猪、每只羊补贴300元的标准,每只鸡、鸭、鹅、家兔补助30元的标准,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小养殖经济养猪、养羊、鸡鸭鹅兔;三是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制作和销售山货、草编、十字绣、麦秆画、木雕等小手工经济;四是按照每户补助500元的标准,扶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磨坊、粉房、馒头店、豆腐房等小作坊经济。每户补助资金最多不超过1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6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2.脱贫户果园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对全县14个果园乡镇脱贫户的5.6万亩果园,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通过增施有机肥、悬挂粘虫板等物资补贴扶持措施,提高果品优果率和商品率,保障果农增产增收。共安排衔接资金168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果业站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3.旱作农业(果树经济林)质量提升项目
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的6742亩挂果园,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通过有机肥、粘虫板、无公害农药等物资补贴。共安排衔接资金203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果业站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4.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计划对水洛镇、良邑镇等14个乡镇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以及种植大户种植的大黄、独活、款冬花、黄芪等道地药材20250亩,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最多补助不超过10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81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卫健局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5.良邑镇现代农业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计划在良邑镇何川村,流转土地340亩,建成现代农业产业设施蔬菜基地1处。一是投资600万元,由政府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排水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投入奖补资金1000万元,建成玻璃温室1栋5280平方米、建成日光温室4591.49平方米。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16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良邑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6.水洛河下游北部川区设施蔬菜产业园建设奖补项目
计划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一是投资473.6万元,在万泉镇圪寺村、霍李村,流转土地110亩,建成现代农业产业设施蔬菜产业园1处,建成日光温室29600平方米;二是投资226.4万元,配套建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7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万泉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7.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每亩补贴脱毒种薯60公斤(每公斤原种3.6元、每公斤一级种3元)的标准,在全县建成脱毒种薯基地35670亩。其中:在通化、永宁、郑河、南湖、岳堡等乡镇建成一级种薯基地3万亩;在水洛、柳梁、朱店、大庄等乡镇建成二级种薯基地567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7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8.冬小麦新品种引进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在盘安镇建成良种繁育基地11430亩,按照每亩140元的标准进行种子补助,主要开展冬小麦新品种引进推广(兰大211、兰天47、中梁53等)、良种繁育。共安排衔接资金1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盘安镇具体实施。
9.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每亩补贴地膜3公斤的标准,在岳堡、卧龙、盘安、阳川、南坪、赵墩、南湖等乡镇建成全膜双垄沟播和黑色全膜垄作侧播技术为主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示范基地320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2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10.南坪镇刘坪村糯玉米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计划在刘坪村新建糯玉米基地一处1000亩,购置相关生产物资,配套建成砂化路产业路3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92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坪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11.大豆种子田建设项目
计划扶持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在良邑镇、永宁镇种植大豆种子田2000亩,每亩按照120元的标准补贴大豆种子。共安排衔接资金24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12.露地蔬菜(高原夏菜)产业发展项目
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补贴露地蔬菜(高原夏菜)种子种苗(南瓜、白菜、萝卜、西蓝花等),扶持水洛镇、卧龙镇、万泉镇、朱店镇等4个乡镇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成露地蔬菜(高原夏菜)基地2000亩。通过项目实施,加快蔬菜产业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共安排衔接资金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13.庄浪河流域高效农业示范项目
计划在南湖镇石峡村、汪家村、石阳村,种植高原夏菜1500亩,配套建成砂化产业路5.3公里,修筑排水渠4500米,配备滴灌水带等相关生产资料。共安排衔接资金3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湖镇具体实施。
14.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按照每亩补助1000元的标准,扶持通化镇新集村建成中药材育苗基地10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卫健局和通化镇具体实施。
15.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项目
在朱店镇高庙村、通化镇野赵村建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基地200亩,开展大豆新品种引进、新种植模式、新种植技术及不同行比模式示范,对示范基地建设所需农药、地膜、肥料、人工等进行补贴。共安排衔接资金2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16.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沼渣沼液利用项目
计划在庄浪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南湖镇)按照每亩700元的标准实施沼渣沼液利用5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35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和南湖镇具体实施。
17.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奖补项目
计划扶持55个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苹果、马铃薯、饲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每亩按照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合作社不超500亩,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吸纳农户在合作社产业基地务工,奖补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地膜、化肥等生产资料,进一步提升产业基地带动效应。共安排衔接资金5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经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18.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计划投资160万元,扶持16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共安排衔接资金16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经中心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19.庄浪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计划建成储藏能力9000吨的农产品机械冷库,每建成储藏能力1000吨的机械冷库补助资金100万元。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9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经中心和水洛镇具体实施。
20.南湖镇蔬菜分拣设备配备项目
为了提高蔬菜销售附加值,计划购置蔬菜分拣设备、冷藏车、水质净化设备、100吨磅秤,用于蔬菜分拣包装,冷藏运输等。共安排衔接资金1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湖镇和农技中心具体实施。
21.梯田有机苹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在朱店、万泉、阳川、大庄、水洛等5乡镇建成有机苹果示范基地4.5万亩,带动发展有机苹果基地20万亩。重点通过示范落实拉枝修剪、地布覆盖、绿肥套种、人工授粉、增施有机肥、安装杀虫灯、病虫害物理防治等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果园有机化生产水平。共安排衔接资金90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果业站和各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22.绿色苹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在卧龙、南湖、赵墩、岳堡、杨河、良邑、南坪、盘安、柳梁等9个果园乡镇,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建成苹果标准化管理示范基地4.5万亩,巩固提升全县30万亩绿色苹果生产基地。通过落实施肥、修剪拉枝、安装杀虫灯、悬挂粘虫板等绿色苹果生产技术措施,确保苹果园稳产丰产。共安排衔接资金675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果业站和各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23.老果园改造项目
计划对万泉、阳川、卧龙、柳梁、赵墩等果园乡镇品种老化、弃管撂荒的3100亩老果园,按照每亩5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重茬建园,引进新优品种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巩固现有果园面积,促进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共安排衔接资金155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果业站和各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24.果园防灾减灾建设项目
计划对14个果园乡镇易发冻害的9万亩苹果挂果园,按照100元/亩补助标准,采取树体喷洒防冻剂等措施,降低冻害对苹果产量的影响。共安排衔接资金90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果业站和各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25.水洛镇苹果产业园建设奖补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计划配备冷藏保鲜设备1套、二次净水设备1套,硬化园区场地500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1000立方米。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56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水洛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26.苹果矮化密植园提质增效建设补助项目
一是按照每亩补助1000元的标准,计划在水洛镇、朱店镇建成绿色苹果提质增效示范基地2500亩,其中水洛镇1000亩,朱店镇1500亩。二是按照每亩补助500元的标准,计划对水洛镇、朱店镇1600亩果园进行标准化管理,其中水洛镇700亩,朱店镇900亩。重点通过落实拉枝、修剪、地布覆盖、绿肥套种、人工授粉、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物理防治、轻简化整形修剪、树干涂白等技术应用,提升果园标准化管理水平。共安排衔接资金33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朱店镇、水洛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27.卧龙镇矮化密植园基地建设项目
对山赵村500马阳亩老果园进行挖除,栽植矮化密植园,每亩补助2000元。配套建成砂化产业路2.8公里、排水渠1.2公里,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等附属设施。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卧龙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28.朱店镇果品仓储及选果车间设施配备项目
计划在朱店镇东街村建成选果车间安装选果线1条,配套建成自来水2公里,硬化产业园区路2公里,新建排水渠2公里等附属设施。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40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朱店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29.阳川镇现代化苹果加工分拣线建设项目
计划新建现代化苹果加工车间1处,安装苹果分拣生产线1条,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和运营权归生产经营主体。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阳川镇和果业站具体实施。
30.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
计划投资1500万元,扶持15个班子强、产业基础好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创办经营实体或小微企业,为每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投入资金100万元,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项目和分配比例,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共安排衔接资金1261.605719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相关乡镇和农经中心具体实施。
31.特色优势产业路配套项目
计划在全县18个乡镇,按照每公里15万元的标准,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结构层采用15cm天然砂砾面层,配套排水设施,新建苹果、种薯、中药材、饲草等特色优势产业路100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1500万元,由交运局负责,各乡镇具体实施。
32.南湖镇梯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计划在石阳村、石峡村、汪家村山地配套节水灌溉设施,建成300m3高位蓄水池2座,铺设无缝钢管水管线5800米、配套泵站、PE输水管道,检查井,水泵、电力设备等,建成后灌溉辐射面积20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55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湖镇和农经中心具体实施。
33.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计划按照“日光+风干”晾晒厂2800平米、阳光棚150平米、暂存间80平米的标准,在水洛镇二李村、南湖镇双堡村、郑河乡下寨村建成标准修建晾晒场3处,每处晾晒场补助资金50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15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水洛镇、南湖镇和郑河乡具体实施。
34.关山中药材饮片生产线建设奖补及设施配备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一是投资1600万元,计划在韩店镇西部片区新建中药材晾晒棚一处4600平方米,并配套晾药架等附属设施,配备中药材冷库设备20套;二是投资550万元,配套建成排水渠750米,产业路及土地平整等附属设施。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2150万元,由卫健局负责,韩店镇具体实施。
35.2024年农产品品牌培育项目
以“甘味”“庄味”品牌为引领、以县域公用品牌为支撑、以企业商标品牌为根本,支持县内已认证“三品一标”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宣传阵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在全县培育打造一批信誉度好,农产品品质高、品牌响亮的“甘味”“绿色食品”企业品牌,全力推进我县由农业产业大县向农业品牌强县转变。共安排衔接资金4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36.供销基层综合服务社建设发展项目
计划扶持发展全县18个乡镇196个脱贫村,按照每个社投资6000元左右的标准,建设供销基层综合服务社。采取集采集配的方式,向有需求的农户,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质农药、化肥、地膜、种子等农资,并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和培训服务。共安排衔接资金117.6万元,由供销联社负责,供销联社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37.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平凉红牛养殖补贴项目
计划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饲养的平凉红牛基础母牛,每头补贴500元;对年内生产的平凉红牛牛犊,每头补助1500元。经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共安排衔接资金5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38.豆禾混播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计划在县内依托粮饲兼用玉米种植基地,按照每亩补助拉巴豆种子4斤,示范推广豆禾混播1000亩,增加饲草产量和青贮饲草营养成分,提高平凉红牛品质。共安排衔接资金24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39.赵墩乡平凉红牛饲草储备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在赵墩乡关道村新建占地30亩的饲草贮备基地,建成贮存棚、饲草打包棚及除尘棚各一间,配套建成附属设施等,预计年加工饲草料3万吨。共安排衔接资金2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赵墩乡和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40.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
计划在南湖镇陈庄村新建20万吨精饲料加工厂1处,占地20亩,建成加工车间、贮藏车间、配电室、机房及配套设施等;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奖补资金1200万元,配备安装饲料生产设备、牧草设备、传输设备、鼓风机、锅炉、叉车托盘、等精饲料加工设备;投资300万元,由南湖镇组织实施完成“三通一平”及护坡建设。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15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湖镇和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41.粮饲兼用玉米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在全县16个乡镇,按照每亩75元的标准进行种子补助,扶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和种植大户建成粮饲兼用玉米基地80000亩。共安排衔接资金6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站和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42.肉牛疫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计划对县内规模养牛场,配备疫病检测试剂、检测卡及防护消毒物资,提升疫病防控能力,促进肉牛健康养殖。共安排衔接资金28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43.柳梁镇孟山村平凉红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计划在孟山村新建平凉红牛养殖小区1处,建成标准化牛舍、青贮池、储粪台等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经主管单位评估验收合格后,按照奖补标准进行补助,奖补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所有权属归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共安排衔接资金40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柳梁镇和畜牧中心具体实施。
4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计划为全县发放的14583户72738.08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行贴息。共安排衔接资金3000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45.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立足县域文化资源禀赋,充分挖掘梯田资源优势,以产业、采摘、旅游为主线,大力发展果、薯、菜等特色产业,加大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探索走出一条“农文旅”深度融合的乡村振兴之路。共安排衔接资金1930万元,由文旅局负责,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7986.42 万元。
46.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
计划在全县实施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61.961公里,每公里投资65万元。建设标准参照《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5.5米,路面宽度:一般路段路面宽度4米,受限路段路面宽度不能小于3.5米;路面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每300米设置错车道1处,配套边沟涵洞等防排水设施,同步设置安防设施。共安排衔接资金4028万元,由交运局负责,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47.庄浪县阳川镇三益村排洪渠建设项目
计划在三益村安置区修建排洪渠1条900米,排洪涵管1条100米,配套消力池10座。共安排衔接资金13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阳川镇具体实施。
48.庄浪县赵墩乡排水渠建设项目
计划在赵墩乡石咀村、关道村2村新建排水边沟3.2公里,配套涵管52米,修建护坡100平方米。共安排衔接资金62.16万元,由水务局负责,赵墩乡具体实施。
49.庄浪县2024年农村饮水改造标准化建设项目
计划铺设输水管道4条9100m,更换上水钢管2条4900m,配套闸阀井10座、镇墩、支墩420个、管道界桩140个,安装闸阀8台、排气阀5台、等比例减压阀2台,更换泵站老旧配电柜3套。共安排衔接资金350万元,由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站具体实施。
50.“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计划建成南湖镇席河村、朱店镇吴沟村2处“和美乡村”示范村,通过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安排衔接资金620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南湖镇、朱店镇和农经中心具体实施。
5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计划以万泉-韩店,水洛-永宁,水洛-通化公路沿线为主,延伸至18个乡镇开展乡村风貌提升、沟道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垃圾、清理淤泥、拆除残垣断壁、维修排水边沟等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共安排衔接资金879万元,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和农经中心具体实施。
52.农房抗震改造项目
计划对全县191户有意愿、有能力,且仅有一套(院)安全性和抗震标准较低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实施抗震改造,其中,脱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186户,户均补助2.2万元;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5户,户均补助1.3万元。共安排衔接资金115.26万元,由住建局负责,相关乡镇具体实施。
5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
为16个乡镇1413户6326户脱贫户“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贷款36526.324万元进行贴息。共安排衔接资金110万元,由发改局负责,城投公司具体实施。
54.庄浪县柳梁镇阳洼村道路硬化工程
计划在柳梁镇阳洼村硬化通社道路1.5公里,硬化1.5万平方米巷道,配套其他附属工程。共安排衔接资金260万元,由发改局负责,柳梁镇具体实施。
55.庄浪县杨河乡马阳洼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计划在杨河乡马阳洼村硬化通社道路1.4公里,硬化巷道1.34万平方米,修建便民桥1座,配套排水渠3公里。共安排衔接资金395万元,由发改局负责,杨河乡具体实施。
56.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计划在韩店镇聂坪村、大庄镇梁山村、良邑镇杨李湾村3村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加固、修筑、维修等措施进行排险,持续巩固三保障成果。共安排衔接资金43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韩店镇、大庄镇和良邑镇具体实施。
57.南坪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一是在阴洼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硬化巷道1826.6平方米,铺设雨水管道426米,铺设供水管道405米,安装排污管道147米,新建地沟147米,新建雨水口21座,新建雨水检查井5座,埋设2.5立方米成品玻璃钢化粪池21座,新建污水检查井21座,新建给水阀门井26座,安装太阳能路灯8盏。二是在唐山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硬化道路1836平方米,敷设给水管网260米,新建检查井20座,新建50方混凝土化粪池1座,敷设排污管网3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5盏。共安排衔接资金32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南坪镇具体实施。
58.庄浪县南湖镇陈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南湖镇陈庄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新建污水管道426米,配套检查进11座,修建护坡板墙231米。共安排衔接资金215万元,由发改局负责,南湖镇具体实施。
59.庄浪县石桥林场花崖河管护站建设项目
计划在庄浪县石桥林场花崖河森林管护站建设管护用房8间250.98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共安排衔接资金72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石桥林场具体实施。
(三)其他方面3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1303.374281万元。
60.脱贫及边缘易致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紧紧围绕全县九大产业链发展,结合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实际,创新培训模式,开展脱贫和易致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150人左右,其中果树工480人,家畜饲养员260人,电焊工150人,家政服务员60人,保安员30人,农村手工艺品制作40人,中式烹调师130人。按照每人补助1000-2000的标准,计划培训25期,每期7-10天。共安排衔接资金150万元,由人社局负责,就业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61.庄浪县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项目
一是对全县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的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助,每人0.15万元,共5550人次;二是对全县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的所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助,每人0.15万元,共5550人次。共安排衔接资金897万元,由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具体实施。
62.?项目管理费
用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共安排衔接资金256.374281万元,由相关单位和相关乡镇负责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是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衔接补助资金使用中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达到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达不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
二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农户参与工程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在衔接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将衔接补助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加强对资金投入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资产管护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益,规范资产收益分配,进一步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适时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计划建设项目,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衔接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紧密协调配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推进,多措并举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和必要条件。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不得审批实施。探索总结更多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持续提升联农带农效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入股合同、租赁协议、分红凭证、用工花名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五是加强项目公告公示。要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县级项目计划在门户网站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涉及到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同时,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在县乡村三级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甘肃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信息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附件:庄浪县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庄浪县乡村振兴局
? ? ?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