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霞,女,汉族,42岁,1999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2011年7月调至行政事项服务科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刘彩霞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在公安窗口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她凭着满腔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创造了优异的成绩,并多次被评为窗口“先进个人”。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刘彩霞主动和邮政快递联系,开通邮政快递EMS邮寄代办服务,将群众办事“跑一趟”变成了“少跑趟”和“零跑趟”,大大提高了办事的效率,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扬。4月8日下午,群众杜某来到户政窗口,称该在郑州一大专院校当舞蹈老师,因为身份证过期无法申请办理银行卡,导致学校几十名老师的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为此她专门请假回来办理身份证,夜里还要连夜赶回郑州。了解情况后,刘彩霞经多方联系、协调,最后通过河阳派出所户籍警加班为杜某办理了身份证,并帮助其顺利拿到了临时身份证。
工作中,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急事急办制”等办事制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确保广大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刘彩霞结合大数据管理局推出的“百人进百企”活动,定期走进校园,向学生宣传办证事宜,最大限度为考生和家长提供高效、便捷的户政服务。
截至目前,刘彩霞为30余名丢失身份证的高考生和毕业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了临时身份证,解决考生的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