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诸由观镇后李家8户、羊岚14户、西吴家7户、前妙果5户、小姜家5户、东尚家17户、北村8户、后柞杨14户、李程杨4户、庄头6户、达善6户、苏家沟26户、西河阳13户、东河阳7户、羊沟营4户、黄家2户、东羔5户、 索家2户、小隋家1户、荆家10户、赵家16户、淳于19户、小宗家5户、大宗家8户附图如下:















诸由观镇




诸由观镇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2日